本报讯记者近日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合肥市退役军人培训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公布。根据《实施办法》,合肥市退役军人可免费接受一次就业培训,还可申报培训、就业补助。
《实施办法》规定,合肥市退役军人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培训,学杂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均包括其中,还可获得技能培训补助经费和就业补助资金,分别为3500元/年和2400元/年。待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期间,将获得生活补助费,该费用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挂钩。
退役军人可自愿选择承训机构,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培训。参与培训的退役军人可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适应社会经济的能力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及技能。适应性培训在退役军人报到后1个月内完成。技能培训在1年内完成,且培训时长不少于3个月。
据悉,《实施办法》面向的群体为2011年11月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合肥市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复员干部。
(记者 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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