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9年4月,庐江发生了一起命案,丈夫疑因忘记带鸡腿,遭妻子罗某某刀捅致死。不过,庭审时,妻子当庭否认“鸡腿引发了血案”,称拿匕首是为了壮胆,并不是一开始就想捅刺丈夫。2020年12月22日,合肥市中院一审公开判决被告人罗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作案工具黑色单刃匕首一把,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系夫妻关系,自2018年起,二人因相互猜疑对方有出轨行为,造成夫妻关系紧张,经常发生争吵。2019年4月13日21时左右,被害人吴某某在外吃完饭回到家中,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之后被告人罗某某离家准备开车外出,被害人吴某某跟随至小区外私家车停放处,二人继续争吵且相互殴打。22时许,被告人罗某某回家取了匕首别在腰间并用外套遮住,下楼至所居住单元楼梯口处,正好遇见返回的被害人吴某某。罗某某认为吴某某要继续殴打其,便用匕首捅刺吴某某左侧胸部处,致吴某某当场死亡。案发后,罗某某在家中被抓捕。经鉴定,被害人吴某某系被单刃刀具刺破胸主动脉大出血死亡。
合肥市中院认为,罗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确认,被告人罗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某取得被害人母亲和女儿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理。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听到判决后,罗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星级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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