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为保障两节期间药品安全,全省开展了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1月27日,省药监局对防疫物品、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抽检。
记者从省药监局了解到,2021“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自2020年12月22日开始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重点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地区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加大对监督抽检不合格、既往检查缺陷多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疫苗等高风险产品,对有关单位进行“回头看”,保持依法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防止假劣药品和不符合质量标准医疗器械流入市场以及特殊药品流弊现象。
对于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药监部门将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对于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伟
通讯员 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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