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合肥 今日巢湖 今日肥东 今日肥西 今日长丰 今日庐江
地方网 > 安徽 > 合肥市 > 今日合肥 > 正文

“临时工”工作时受伤不算工伤? 当事人自行申请认定获支持

来源:合肥晚报 2021-03-04 01:03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工人在车间更换物料过程中被物料桶砸伤,造成腰椎骨及掌骨骨折,公司却以其是“临时工”为由,拒绝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近日,肥西法院行政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

何某于2020年2月入职合肥某电器公司。4月,何某在工作车间更换物料过程中,不慎被物料桶砸伤,造成腰椎骨及掌骨骨折。受伤后,用人单位拒绝为何某申请工伤认定,也拒绝向何某提供工伤认定需要的相关材料。

2020年5月27日,何某出于无奈,自行向人社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人社部门认为,何某虽在合肥某电器公司工作时间不长,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何某提供的申请材料及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何某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合肥某电器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决定,认为何某系其公司的临时工,对受伤存在过错,不应认定为工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人社部门向法院提供了认定依据,合肥某电器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何某受伤不属于工伤。最终,法院依法驳回合肥某电器公司诉讼请求。

办案法官表示,不论何种用工形式,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应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承担相应责任。在职工遭受工伤时,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伤职工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还需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收集好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的相关材料,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薇薇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新闻推荐

大建设出台行业管理十条“红线” 即日起至8月底将持续严打违法行为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公布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十条“红线”。自即日起至8月底将持续严打行业违法行为,保障好一线工...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临时工”工作时受伤不算工伤? 当事人自行申请认定获支持)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