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下个月,合肥将全面推行“9631”制度,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行为。记者日前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交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4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合肥市将全面推行“9631”制度。《通知》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在项目交付前9个月、6个月、3个月、1个月履行相应职责,并对组织领导、问题排查、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法定职责、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约束规范。
交付前9个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照购房合同,检查使用功能、工程进度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交付前6个月,要公布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信息,畅通与业主的交流渠道。交付前3个月,应适时组织施工、监理、物业等相关单位开展分户验收。对分户验收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记录,及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交付前1个月,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确定项目工地开放日,分期邀请业主代表到项目现场察看。在项目现场开放过程中,对业主提出的商品房交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问题事项,要逐项记录并及时进行完善。交付前20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书面告知业主收房时间与应提交的资料等。
在商品房现场监管方面,《通知》提出,监管部门以“三个必查”为主要手段,即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交付过程检查、投诉问题现场核查,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开盘销售前、交付时、接到投诉后,各有关部门要深入项目销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其中,对业主反映的在商品房项目建设、销售和交付等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深入现场对照业主反映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分析原因,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统一组织整改。
《通知》还明确,对房地产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虚假宣传、将未经综合验收或综合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对业主投诉问题处置不力、未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信息,以及项目工程未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质量低劣等问题,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公开予以曝光。对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记者 王蔚蔚)
新闻推荐
合肥市区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实验操作测试将于3月22日至27日举行,这是今年合肥市中考的第一项考试。记者从合肥市...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