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时担心不慎滑倒,上厕所起身时头晕目眩,睡眠中不小心翻身滚下床,家里门槛不方便轮椅进出……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然而,在居家生活中,老年人却面临着一些不便和意外风险。
为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住条件,降低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居家生活的便捷性和生活品质,近日,合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等单位印发《合肥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782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同时积极引导其他老年人家庭自主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申请对象 面向特困老人 突出基本保障
哪些老年人家庭可以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计划》明确,申请对象是指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和脱贫人口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
具体要求为:截至当年12月31日,年满 80周岁(含)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或脱贫人口;截至当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含)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中的失能与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申请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家庭和其他老年人中的高龄、失能、残疾家庭,扩面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另外,需注意的是,分散供养的特殊困难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集中供养的,优先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持有残疾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 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不予改造。
根据计划,2021年至2023年,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7826户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逐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2021年至 2023年分别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任务数要达到35%、70%、100%。
改造内容
坚持一户一案 贴近改造需求
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为老年人居家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那么,改造的具体项目内容有哪些?
记者注意到,根据《合肥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改造项目包括:地面改造,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七大类别。其中,有基础项和可选项。基础项目包括防滑处理、高差处理、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安装扶手、配置淋浴椅、手杖和防走失装置等七项。
比如,地面改造有防滑处理和高差处理两个基础项目,要求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同时,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卧室改造的基础项目是安装床边护栏(抓杆),旨在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的基础项目有安装扶手和配置淋浴椅,要求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 形扶手、L 形扶手、135°扶手、T 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同时,配置淋浴椅,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滑倒。
老年用品配置方面,基础项目配置有手杖及防走失装置。手杖用于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防走失装置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此外,清单还明确了包括地面平整硬化、房门拓宽、安装闪光振动门铃、配置防压疮垫、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自动感应灯具、自助进食器具、安全监控装置等23个可选项目。
《行动计划》要求,对计划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严格改造评估,结合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环境实际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基础保底和自愿选择原则,提出明确改造事项和改造标准,分户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严密排定各项改造费用清单,形成设计科学合理,操作切实可行而又符合实际的改造方案。各地可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丰富本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内容。
对经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给予不超过3000 元补助,其中基础部分改造所需资金由市本级与县(市)区、开发区按 1:1 分担,可选部分改造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申请实施
社区“一门受理” 规范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如何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据悉,为方便群众办理,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由社区“一门受理”,服务全程通办,不用群众反复跑。
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可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特殊困难老年人本人身份证和户籍信息;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或社区(村)房产情况说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如五保证、低保证等)。
社区(村)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街道(乡镇)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区)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和第三方监督验收机构,由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经第三方监督验收机构评审,及特殊困难老年人或亲属确认后,逐级报街道(乡镇)、县(区)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接下来,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第三方监督验收机构进行过程监督。改造完成后,服务机构应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县(区)级民政部门将委托第三方验收审查。未通过的,组织服务机构重新实施改造,直至验收合格。
《行动计划》明确,对经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给予不超过3000 元补助,其中基础部分改造所需资金由市本级与县(市)区、开发区按 1:1 分担,可选部分改造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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