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需摇号买房为何要设置35岁门槛;二手住房能否设立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新政前卖出唯一住房应该算刚需;建议扩大房产新政限购的热门区域及学区房范围……近日,陆续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关于合肥房产新政热点问题,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集中进行了回复。
刚需摇号买房为何设置35周岁门槛
网友留言中表示:刚需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而我们刚好在这个年龄线上,我们农村出身,一直秉承依靠自己力量买房,正在我们攒够了首付买房之际,期望新政出台,新房价格低些,其他刚需条件我们都符合唯独因为年龄被限制。
对此,合肥市房产局回复表示,对网友反映的定义刚需购房者年龄问题,合肥市房产调控新政并未排除35周岁以上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对于35周岁以上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可参加普通购房者摇号购房。同时,合肥已出台的《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对人才租房、购房均有稳定的保障途径。
建议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
网友留言建议,合肥有必要学习深圳等城市,出台二手住房官方指导价,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有利于消除恐慌,对稳定房价具有较强的影响。同时加强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成交信息收集分析,及时公开合理成交价格区间,曝光典型炒作案例,尽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以便更好地规范二手房交易秩序。
合肥市房产局回复表示,将持续关注市场变化,积极借鉴外地调控经验,特别是二手住房价格发布机制的实施效果,结合合肥实际,会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研究,提高因城施策、分类调控水平,促进合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政前卖出唯一住房的无房户家庭能否算刚需
新政策是否应该在杜绝炒房的基础上也保障目前家庭是无房状态的情况?网友留言提出,新政中的“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中的‘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建议修改为“2021年4月6日之后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且目前家庭无房”。
为何有此建议?网友表示,很多刚需人员之前购买较小户型,较早之前已经卖出,此时合肥市区内无住房,且只是想置换一套正常面积房产;“无住房转让记录”条件是为了防止高点卖出唯一住房,然后参与新房摇号的炒房行为。而新政出来前或者年前房价上涨前已经卖出的刚需人群,也是目前家庭无房也属于刚需购房。他们并不是为了炒房而卖房。所以设置为2021年4月6日后无住房转让记录既防止了部分想在新政后卖房再参与摇号炒房,也能保障新政前已经卖掉唯一住房的无房户家庭公平摇号机会。
对此问题,合肥市房产局表示,合肥市房产调控政策制定过程中,统筹考虑了政策的全面性和公平性,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若达不到刚需购房认定条件的,可参加普通购房者摇号购房。
建议扩大房产新政限购的热门区域及学区房范围
房产新政限购的热门区域及学区房范围为什么不包括屯溪路小学、48中、青年路小学、经开区部分区域?建议将该范围纳入限购范围。
对此,合肥市房产局回复表示,根据合肥市房产调控政策规定,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其中,学区范围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门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学区划分若有调整,则限购范围对应调整。
对于网友反映将个别学校纳入学区房限购范围情况,在政策制定中,教学质量、中考成绩不是本次限购范围划定的标准,限购范围主要是根据学校周边二手房成交的监测结果。同时,个别非限购区房屋成交短期内出现异常变化,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持续监测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文 王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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