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男子喝醉酒后,只因心情郁闷在回家路上竟踢踹、用钥匙刮花小区内汽车。被害人发现车辆受损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电话通知,被告人宣某某主动到案接受处理。5月14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公开该案起诉书。
2020年11月12日晚,被告人宣某某因工作、生活琐事心情郁闷,酒后返回其居住的合肥市庐阳区某小区时,为发泄情绪,对被害人张某某停放在小区内的白色大众凌度轿车进行踢踹,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对该车四周划伤,对被害人孙某某停放在小区内的黑色奥迪A6L轿车右侧车身进行划伤。经合肥市庐阳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两辆汽车受损价值为8535元。被害人发现车辆受损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电话通知,被告人宣某某主动到案接受处理。案发后,宣某某向孙某某赔偿15000元,向张某某赔偿4000元,获得二人的谅解。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宣某某任意毁损公私财物,价值8535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宣某某自动投案。被告人宣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沈运)
新闻推荐
以人民为中心让文明更走心瑶海区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文明是城市最好的内涵,也是最好的气质。近年来,瑶海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