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育人质量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发〔2020〕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和《关于合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21〕51号)等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所属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社会事业局批准。
二、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实行学区内成套住宅入学年限政策
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全区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二)招生方式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的方式招生。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或预约,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分批错峰到社会事业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可直接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并线上登记。已在小学毕业学校集体报名的七年级入学学生,无需网上登记,由招生学校审核通过后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三)招生条件
1.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主要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的独立产权房产证;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2.小庙托管区居民子女入学。根据蜀山区和高新区托管合作协议规定,小庙托管区居民子女入学保持原入学渠道不变,适龄儿童少年可依据户口簿等材料到原对应学校报名入学。
3.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房产在高新区,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户籍在高新区,但在区内无房产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4.居住证满一年居民子女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截至2021年8月31日居住证满1年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社会事业局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在合肥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四)入学程序
1.持本区户籍、房产、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的方式招生。
(1)线上登记录取。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显示登记成功,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和居住证满一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事业局指定地点进行线下审核。
(3)直接线下审核录取。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可直接去指定地点审核材料。
2.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无需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直接去指定地点报名、审核材料。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一)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高新区范围。
2.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高新区范围。
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的居住证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周年,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4.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区实际就读且学籍在高新区范围的,视为符合我区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其他符合《合肥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
1.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高新区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提前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直升生资格由社会事业局确定报管委会同意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民办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合肥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报名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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