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刘夫常的母亲建房居住,至今近半个世纪了。如今,重新翻建,却遭到宅基地“老住户”后代阻拦,对方声称土地是他老祖宗的,双方产生了纠纷。这事就发生在濉溪县临涣镇铚城村。
近日,淮北卫校附属医院刘夫常来报社反映,他老家位于铚城村,他自小生活在那里,如今,89岁的老母亲还居住破旧的农房里。他家的老房子建于1964年,当年,村集体将宅基地分给他家,他家建了7间土坯房,他六弟刘夫宝还办理了房产证。刘夫宝是农业户口,现居住在岳父给其购买的房子里。
刘夫常说,母亲居住的农房至今已48年了,因房屋“年龄”太大,基本上成了危房,尽管漏雨的地方经过修葺,暂时不漏了,但一到雨天,外面的雨水倒灌到家里,家里到处积水,难以居住。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前段时间,他们家拆除了4间老房子,准备重新建两间新房。
“没想到,我们遇到了麻烦。 ”刘夫常说,当地村民段某某不让他们建设,理由是,这块宅地基是其爷爷的。段某某爷爷在解放前是富农,解放后,这片土地“充公”了,之后,村里分给了他家。按说,这块宅基就是他们家的了,可是现在,只要他们家一动工建设,对方就阻拦。每次他们报案,派出所来人,因没有发生大的肢体冲突,派出所也没办法。他找人从中调解,一直无果。至今,他家的房子也没建起来。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只要是农业户口,每户都可拥有一块宅基地。铚城村当年划分给他们的宅基地,从当前有关法律精神来看,宅基地使用权也可视为村民的私有财产。如今,刘家在老宅基地翻建新房,只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任何人无权阻拦。如果一味阻拦,影响施工,可要求警方按照治安案件处置。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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