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淮北90后小伙周某,因手头紧张竟然抢劫金店,独身作案两天后被捕。日前,濉溪县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判处被告人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查实,2014年6月9日14时许,被告人周某携带瓦刀一把,从濉溪县淮海路上的一家金店内,抢走黄金项链11条(价值73370.58元),后逃离现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晨报记者 王刚 通讯员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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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崇岫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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