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法官和律师正在郭某家进行调解。
10年前,濉溪县南坪镇任集村曾东自然村村民郭某,因交通事故成了“植物人”,其子当时6岁,生活的重担落在了其妻曾某及其家人身上。10年来,郭某病情未见好转。近日,曾某诉讼要求解除与郭某的夫妻关系。
当得知郭某的状况和其父骨折的病情后,濉溪县人民法院法官与县司法局取得联系,为郭某指派了法援律师。 7月7日,法官和律师驱车160多里,来到郭某家,郭某家一贫如洗。在对郭某今后的生活和其子做出妥善安排后,在法官主持下,经调解,曾某与郭某达成了离婚协议。案件审理结束,主审法官顾国安鼓励郭某勇敢生活,并当场掏出200元慰问金给郭某。 方好摄
新闻推荐
本报讯 本报4月6日刊发《仅剩一点地,还要被征用安置邻村村民,濉溪县刘桥村村民想不通政府为何非征咱“活命田”》报道后,4月27日,再次刊发《濉溪县国土局拒绝记者旁听 听证会开成秘密会》,关注濉溪县...
濉溪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濉溪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