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日前,安徽省凤台县原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陈某,因受贿被凤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据检方指控,陈某,男,现年56岁,长期担任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一职,手里握着全县农机销售、农机补贴的大权,成为各家农机公司追捧的“明星”。作为一名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在部分农机公司长期的“糖衣公关”下,从2007年至2010年,陈某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接受农机经销商及下属贿赂5万余元,为他人在农机销售、发放农机补贴中提供帮助。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总价值为5.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鉴于陈某在案发后全部退赃,法院依法予以了从轻处罚。晨报记者 王刚 通讯员 严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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