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阮仁鹏 尹金金
目前凤台县正在兴建的凤凰湖新区785套公租房和1162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让诸多中低收入的家庭拍手称快,也让百姓从中感受到了民生工程带来的实惠。
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文件下发后,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关键词令民心为之发烫;多少曾望楼兴叹、盼楼心切的人们更是翘首以盼、望眼欲穿……
2014年6月11日,凤台县“和谐家园”三期1300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拉开了帷幕。此前,“和谐家园”一、二期已建成1536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并于2010年前后,一些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先后领到新房钥匙,并陆续乔迁新居。
早在2010年,县委、县政府就承诺:“十二五”期间,建设保障性住房2万套,共26.18万平方米。为了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全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县住房保障部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住房保障工作会议部署。为确保年度任务按期完成,按照县政府要求,县住房保障部门牵头抓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由于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重要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各责任单位都能按时间节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各责任单位突出抓好项目前期办理、资金筹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快工程进度。另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周调度,限时解决存在问题。县考核办把这项工作纳入专项目标考核,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从而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十二五”期间,凤台县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150套,到“十二五”末已有1150套竣工投入使用。除此之外,从2013年起,县住房保障部门认真编制了《凤台县棚户区改造布局规划(2013-2017)》,2014年因区划调整,当年实施了6个项目,并于2013年底顺利完成拆迁任务,使启动的6个项目稳步推进。2014年全县启动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到2014年10月底,全县共开工安置房11620套,开工建设任务完成率为104.8%。2015年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1994套,其中凤凰湖新区搬迁安置区六期项目994套已全面封顶,正在进行内外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安装。
“十二五”期间,凤台县廉租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一样,全面推行“三级联审、两榜公示”制度,实行个人申请、社区把关公示,乡镇领导签字盖章,县住房保障部门初审、复审、终审,对疑难问题集体会审,并进行网站媒体公示,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做到应保尽保、一户不少,并且实行户户打卡发放。5年时间共建设保障性住房8097户,发放租赁补贴资金3667万余元。这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竣工投入使用,确确实实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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