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新闻 凤台新闻 寿县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淮南市 > 凤台新闻 > 正文

淮南再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来源:淮河早报 2018-08-01 07:44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孙鸿)7月3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淮南市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和孤儿救助水平将再次提标,以切实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困难残疾人和孤儿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淮南建立城乡低保制度和规范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孤儿供养制度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适时调整低保、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和孤儿供养标准。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淮南市社会救助各项标准再次提高,其中市辖区及凤台县更是首次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管理,月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570元/人。寿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57元/人,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4344元/人。

全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年保障标准提高到7922元/人(其中财政年补助标准为5622元/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年保障标准继续执行8500元/人(其中财政年补助标准为7200元/人)。全市一级、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年标准提高到840元/人,三级、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年标准提高到420元/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标准提高到70元/人。全市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月保障标准提高到1300元/人,分散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月保障标准提高到900元/人。

市民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淮南市逐步探索推进低保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低保在制度设计、工作程序、资金管理方面已经实现城乡统筹,规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切实发挥好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作用。据统计,自建立低保制度以来,淮南市城市低保标准先后调整14次,从月人均100元提高到570元,增长近5倍;农村低保标准先后调整9次,从月人均60元提高到570元,增长近9倍。此次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打破了淮南市城乡低保统筹发展道路上的最后一道障碍,10万余困难群众将直接受益。

新闻推荐

淮南市再次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本报讯日前,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淮南市再次提高社会救助相关保障标准。新的保障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据...

凤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凤台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淮南再次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