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百惠通讯员王军良许钢)8月31日上午7时许,开发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嘉陵江路与凤台山路路口一辆SUV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科民警接到指令后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调取路口监控发现,电动车驾驶员由北向南闯黄灯强行通过路口,SUV驾驶员由西向东在最右侧车道绿灯亮起时正常通行,由于左侧两排车道有车遮挡SUV驾驶员的视线,SUV驾驶员对突如其来的电动车措手不及以至两车发生轻微碰撞。
事故处理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现场询问,告知电动车驾驶员违反信号灯指示应当负事故全责,这时电动车驾驶员竟然失去理智,对着事故处理民警张口大骂。
“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发生事故就必须负全责。”民警耐心告知,当事人儿子及朋友赶到现场,一直坚持闯黄灯不违法的观念,并在旁边用手机拍摄,经过事故民警的再次耐心劝解,在监控事实的铁证下电动车当事人已经无言以对,心情也慢慢平复,但是拒绝在事故认定书签字,事故处理民警依法向电动车驾驶员进行告知,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管理部门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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