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共淮南市委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主要内容、形式和程序。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获取履职资料机制;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政协的相关会议和政协参加党政会议作出了具体规定,完善了“双向”参会制度;对党政部门办理政协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调研报告等议政成果的程序、时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还对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重要作用、政协组织的界别作用、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政协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和政协机关的保障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夏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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