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玉宝 通讯员葛新亮 任毅)7月11日下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朱某某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朱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不能正确处理父子矛盾,为泄愤报复,造成儿子一家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同时,被告人朱某某报复杀死儿子、儿媳后,竟凶狠地杀害年幼无辜的两个孙子,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实属法不容留,遂依法作出死刑判决。一审宣判后,朱某某尚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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