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开始,安徽省法院全面开展“庭审亲历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淮南市谢家集法院审委会委员担任案件主审人亲自办理案件198件,有效地解读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活动目的。
5月23日上午,淮南市谢家集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葛某某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告单位淮南市某事业单位受贿罪一案。该院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旁听案件庭审。 6月26日下午,谢家集区法院审委会全体委员在会议室,集中观看了6月18日开庭审理的张某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庭审录像。无论是在旁听庭审,还是观看庭审录像,审委会委员总是认真做着记录,结束后,委员们对《庭审质量评查表》中的庭容庭貌、庭前准备、庭审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结束等6大项29小项进行考评打分,并提出规范审判活动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将发现的问题与承办法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庭审亲历是对案件当事人和法律负责任的体现,委员们对证据和控辩双方或者原、被告的意见进行深入接触,防止过去因承办法官汇报不当影响委员对案件的全面判断。”该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吕爱琴说。
今年4月,谢家集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庭审亲历”活动,要求审委会委员每月至少集体旁听一件拟报审委会讨论案件庭审情况,或者由审委会委员直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还可以通过集中收看庭审影像资料等方式了解案件,全年总计不少于10件。
该院院长常炎丽告诉记者,“庭审亲历”活动有效地将审判委员会的活动由案后“听案”转变为全场“观案”“亲自审案”,由会议制改为观审制,从“幕后”走上“前台”。委员直接进入审判庭观看庭审或亲自审案,与案件当事人“零距离接触”,便于及时全面了解案情和庭审过程,能够及时发现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新变化,新需求、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审判质量不断提升,保障了审判权的规范行使。 (刘志超李旭东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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