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青岛投资房产,不用全款购买,只要投资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就可以定期获得28%的高收益,而且介绍人加入,还可以另外提成。买房成了“赚钱机”,这让淮南市民朱传华和丈夫颇为心动。退休后的生活本来就清闲,于是一起去青岛考察,还成了青岛这一“房地产公司”的淮南地区销售组长。
2005年10月,青岛市林泉海有限公司以虚构开发房地产等事实,采取高息返利等手段诱骗公众进行非法集资。被告人朱传华得知情况后,受邀与丈夫李长淮一起到青岛市对该公司实地考察,在明知该公司不具备吸收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为图个人利益,与该公司法人代表李海青(化名李原)达成口头协议,担任该公司淮南地区销售组长,帮助该公司向社会公众宣传投资盈利。即以1500元为一份,4个月返还本金及利息,总计1920元(利息为28%)。朱传华将吸收到的公众资金汇到李海青银行卡上,并通过林泉海公司财务人员计算,按照17%的标准从中收取点费。
自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朱传华共在淮南地区发展了100余名群众进行集资,而且还组织这些群众前往青岛考察项目,往返费用全部由青岛林泉海公司负责。最终,朱传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22.44万元,返还集资人本息合计405.0706万元,给集资人造成实际损失达到217.36万元,朱传华从中获取点费34.4520万元(公司打的欠条)。
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传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朱传华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朱传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最终主动撤诉。
主审法官:
此案中,朱传华的辩护律师曾提出,朱传华本身也是受害人。朱传华带着投资挣钱的愿望前往考察,但是在识破骗局后,依旧加入集资建房,高额返息这一虚假项目,成为销售组长,先后发展了100余名群众“投资入股”。提醒广大群众,即使想创业,找项目,也不能轻信高回报,一定要核实项目的实力和真实性,确保资金有合法安全的去处。·李旭东本报记者唐欢·
新闻推荐
6月29日早晨5时30分,淮南市谢家集地区暴雨如注,短时间降水量超过了100毫米,主干道蔡新路、卧龙山路和夏郢孜立交桥的路面积水深达0.6米以上,一时间造成道路交通堵塞。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谢家集大队...
淮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淮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