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雪峰)12月20日,淮南市环境保护税开征新闻发布会在市地税局会议室举行,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淮南市政府新闻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联合举办。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施行,实行了三十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将迎来第一个绿色税制。
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的排污费制度,对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排污费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行政干预过多、执法刚性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排污费改为环保税以后,依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的各项要素和征收程序都有明确规定,能够显著提升征收依据的法律地位、执法刚性及征收的规范性。
今年下半年,在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下,淮南市财政、市环保、市地税等部门协同配合、积极筹划,认真开展了开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淮南市的排污收费征收工作,从1980年7月开始起步,从1980年开征时的当年征收167万元,到2016年征收4369万元,38年累计征收排污费逾8亿元,为治理污染积累了必要资金,同时差别化收费的政策也为倒逼企业节能减排提供了压力和动力,有效促进了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调研测算,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占企业缴纳税费的比重较低,一般在1%以下,不构成企业的主要负担,费改税后对企业成本负担影响不大。市财政初步测算,开征环境保护税后,淮南市环境保护税与原排污费收入基本持平,不会明显增加企业负担。
谁污染谁缴税、取之环保用之环保这是征收环保税的关键所在。环境保护税属于调节税,目的是鼓励企业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减少排放。环境保护税按排放量征收,多排多缴,少排少缴,有利于促进企业提升环保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通过环保税调节,还可撬动清洁生产需求,促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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