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全市在2020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药品的安全,全市集中部署开展2020“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本次行动自2019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专项行动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滋补类中药饮片、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消化系统用药、急救药品和疫苗、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整治各类药品、医疗器械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预警监测力度,加大对危害药械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对药械违法犯罪行为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淮南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本报记者 柏 松
本报通讯员 段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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