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明星摄影报道)近日,有市民致电热线反映称,其家中院子里有一棵高大的树木已经枯死多年,担心倒掉伤到人,多次找物业却一直没有处理。
市民郭先生家住田家庵区龙泉街道洞泉小区,在他家院内有一棵水杉树,目测高度超过15米,已经枯死多年,但一直没有处理。随着时间推移,风吹日晒,树根部慢慢腐朽。由于树木高大,郭先生十分担心万一有一天树倒掉伤到了人,就希望尽早移除。他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物业人员称,树在郭先生家院内,产权属于他,应由他自己处理。郭先生表示,树虽然在院子里,但他买的是二手房,买房前树就已经枯死了。据他了解,树是早先就有的,院子是后来才建的,小区很多栋楼前都存在这样的院子,而且他家院子外面还有几棵活着的水杉。因此,郭先生认为不能因为现在树在院子里了,产权就属于他的了。
记者联系到洞泉小区物业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仍表示,树是私人栽种的,是前房主种的,在郭先生家院内,应由他负责处理,另外由于树比较高大,物业也没有专业的伐树机械。记者随后联系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后,认定水杉树确实已经死亡,可以移除。按照《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规定,“居住区的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产权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但由谁来移除,郭先生和小区物业存在分歧。
为尽早移除枯树,12月2日,郭先生向记者表示,他决定自己出钱找人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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