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强化人大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2019年共制定法规2件、修改1件、审议1件、废止5件。
落实市委决策,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弘扬文明风尚,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法制支持。《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施行。围绕创新发展,制定《淮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从重视创新引导、强化服务保障等多方面强化制度支撑,《条例》已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
强化法律实施,推动地方法规落地。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加强对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监督。精心组织实施《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实现执法效果、守法氛围、社会反响和谐统一,是淮南市近年来实施情况最好的一部法规。开展《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促进《条例》的宣传普及和有效实施,助推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立改废”并举,将内容滞后、与上位法规定或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不一致的法规及时进行清理。
(本报记者 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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