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欢通讯员陈思雅)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渡难关,4月15日下午,该院当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2017年,原告苍某上班期间在厂内不慎摔伤(已工伤认定)。后经休养,苍某身体已经康复,要求恢复原仪表工岗位工作。被告安徽某公司却一直没有安排苍某上班,直至最近才安排苍某在公司的清洁队或门卫工作且下调工资。苍某认为公司擅自更改自己岗位且下调工资违法,于是申请劳动仲裁。在收到淮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决定后,苍某起诉至田家庵区法院。
当前正值返岗复工关键时期,承办法官积极主动靠前服务,考虑到仪表工岗位专业性强,岗位技能熟练程度要求高,苍某作为工龄20多年的老员工,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于是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安徽某公司五天内安排苍某到本公司电仪车间仪表工岗位,与其他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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