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新安晚报记者从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预防冤假错案,该院出台意见,对造成冤假错案的干警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十多年前的错案被纠正的事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制订了《预防和查处冤假错案的实施意见》。
“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在今后审判、执行工作中,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对造成冤假错案的干警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免职、责令辞职、辞退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已退休的,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已调离本院的,将其冤假错案调查情况向该干警现所在单位通报,建议现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本报记者 袁星红
新闻推荐
昨天上午九点,“节油!我是冠军”第二阶段“天籁觅知音,大湖变名城”活动在合肥正式启动。与第一阶段的长途奔袭不同的是,这一阶段主要是在合肥市区内进行,全省各地市的媒体代...
黄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黄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