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10时,黄山市中院第6审判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谢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二审正式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中院院长张武,这是该院出台《关于院长、副院长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和旁听庭审的若干规定(试行)》制度后,第一个由院长直接参与审理的案件。
开庭前,合议庭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张武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亲自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1个多小时的庭审,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庭审中,被告人表示自愿撤回上诉,法庭当庭作出了公开宣判。
据了解,黄山市中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庭审亲历活动”的工作要求,于5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院长、副院长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和旁听庭审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始尝试院长、副院长办案的新探索,实现院领导“法官”角色的回归。这也是该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际行动。
根据该规定,黄山市中院要求辖区两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直接审理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新类型案件;在辖区内具有统一裁判标准、指导同类案件审判意义的案件;信访风险评估等级高的案件;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其他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等8类案件。院长全年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数不少于2件,副院长全年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数不少于4件。同时还要求院长每季度至少旁听一起案件庭审,全年旁听案件一般不少于5件;副院长每月至少旁听一起案件庭审,全年旁听案件一般不少于20件。
与此同时,该院还出台了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参与案件审理的办法,对政治部、办公室、司法鉴定处、机关党委、研究室、审管办、行装处等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由院党组根据专业特长、曾任职务,安排挂靠到相应的业务庭室,统一参与案件审理,全年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数不少于6件。
据张武介绍,黄山市两级法院把院领导参与审判重大疑难案件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将通过此项规定的执行,由过去的个案监督指导转变为多层面宏观指导、监督和总结经验;由过去的行政领导转变为公正高效司法的引领示范;由过去的综合部门法官不接触案件审理转变为全院审判人员一盘棋,从而促进全市法院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
周群 晓泉
新闻推荐
生活家装饰 合肥唯一“套内计价”整装公司拨65882121定品质整装,八月爱情季省去23%公摊费用,数万元优惠拎包入住新房!
拨65882121定品质整装,八月爱情季省去23%公摊费用,数万元优惠拎包入住新房!
黄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黄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