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打人出气致人轻伤,2014年7月2日,被告人吴某被徽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3年8月6日下午,被害人薛某通过手机短信向被告人吴某追讨3000元欠款,被告人吴某未予回复。当日晚21时许,吴某酒后在朱某家中找到薛某,二人因欠款一事发生争吵,并互相推搡。后二人被旁人劝开,吴某打电话给马某(另案处理)和汪某甲要他们来帮忙,马某、王某(另案处理)、汪某乙、汪某甲等人随后赶到现场。吴某与马某、王某一起对薛某拳打脚踢并将其打倒在地。薛某后来躲至朱某家厨房内,吴某在厨房内继续对其拳打脚踢,且用力推了薛某一下,致使薛某右肋部磕在灶台上,造成肋骨骨折。经黄山市徽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薛某胸部外伤致第七、第十肋骨骨折属轻伤。案发后,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吴某与被害人薛某达成和解协议,除赔偿被害人医药费外再一次性赔偿被害人6.5万元,且履行完毕并获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决。
·胡卓野·
新闻推荐
·黄山二中小记者站 刘荣臻·不知怎的,我现在愈来愈爱下雨了,这不是一种普通的喜欢,而是一种带着诸多情愫的喜欢。造成这些情愫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在下雨天经历的一件事。中午放学...
黄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黄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