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7月9日,记者从黄山市司法局获悉,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将于7月11日开始,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在黄山市的申请人,均可选择在黄山市司法局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据了解,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选择在黄山市司法局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要在7月20日至25日,前往黄山市司法局申领。
申领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以及本人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的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等材料。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新闻推荐
□ 实习生 李 璇 记者 舒俊 文/摄晨刊讯 “大家好,欢迎来到屯溪老街参观游览,我是今天的导游李亚萱……”7月10日上午,在屯溪老街,一群中学生模样的孩...
黄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黄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