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玉莲
3月1日,国务院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酝酿7年多的不动产登记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次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森林、林木所有权等在内的10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
该条例实施之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些声音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会造成楼市波动、房价下行,特别是对二手房交易产生巨大的影响。为此,记者走访了中心城区几家二手房交易公司。
“不动产登记可能为后期房产税打下一个底。所以一些拥有很多套房子的人,可能会把一些房子处理掉。” 某房产中介公司置业顾问姚琪告诉记者,一些房地产投资者因为担心房产税问题,会选择将房子抛售,但这样的现象并不突出,不会对楼市造成大影响。
律师鲍健辉说,早在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就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了专节规定。为何《暂行条例》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呢?鲍健辉分析,除老百姓关心的暂行条例是否是为征收房地产税做铺垫这一问题之外,不动产登记的热议可能还与目前的反腐形势有关。
“不动产实现登记以后,官员的财产很容易通过专业的管理机构实现查询,前期出现的房叔房婶现象很简单地就能查出来,所以对防腐来讲是一个利器。”鲍健辉说,需要明确的是,《暂行条例》的实施和上述两个现象并无直接关系,它主要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财产权利。应该说不动产是老百姓手上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实现了统一登记以后,确保了权利不受侵犯。
不动产原是多头管理、分散登记,例如房产证属住建主管部门,林权属林业部门等。这样一来,难免会出现交叉混乱。如今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将打破部门和地域分割,由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登记。
“每个公民的不动产可以实现一个部门统一登记,其他部门互联使用,这样每个人的不动产权利可以在一个部门里面完全实现登记、变更、交易等很多方面,不用去跑很多部门,这也是不动产登记的主要意义所在。”鲍健辉说。
据了解,不动产实现统一登记之后将建立平台,在三年内实现统一查询,有些市民担忧这样是否会造成个人信息的泄漏?鲍健辉告诉记者,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这个查询在不动产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只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还有一些国家机关依据法律的职权可以查询,对于公民个人财产的隐私还是有保护的。”
虽然不动产登记引发市民热议,但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首批使用“不动产权证”的城市中,并无安徽省内城市。对于黄山市而言,有关启用不动产证的具体时间还不确定,仍然要等待落实细则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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