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许晟
晨刊讯 8月31日,黄山市药品带量采购购销合同集中签约仪式在市人民医院举行,黄山市药品耗材带量采购联合体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带量采购协议,医疗机构依据协议与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建立供应、配送关系,明确采购品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配送、结算方式与时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据介绍,黄山市在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时综合考虑企业资质、注册资本、药品仓储条件、配送条件、销售业绩、配送普药及急救药品的能力等因素,要求供应商能满足急救药品原则上在4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确保全市尤其是基层山区农村药品正常供应。
据了解,黄山市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首轮遴选出20个品规的药品进行单品种直接降价,根据动态监测实际使用量变化情况,每季度遴选一次。中标的配送企业承诺,此类品规药品降价幅度参照省属联合体或其它地市医疗联合体同品规药品降价标准执行。
为推动全市深化医改,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管理,发挥带量采购优势,提高采购透明度,达到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行为、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价格、保障药品及时供应的目的,黄山市成立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的黄山市药品耗材带量采购联合体,制定2015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黄山市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与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采购各环节阳光运作。联合体遴选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包括除特殊管理药品、血液制品、基础性大输液以外的所有采购药品品种。各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带量采购节约的费用,用于支持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药事服务、指导临床用药等。
4月1日,黄山市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有效保障了全市药品供应平稳有序、急救药品供应及时,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实施方案要求之一的同步实行医疗机构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未实施。此次集中签约,将进一步加快黄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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