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李晓洁
晨刊讯 十一长假,电影市场火爆,不少人走进影院看电影休闲。然而,电影院的有些规定却引来争议,如,不能外带食物进场。近日,记者在屯溪几个电影院就是否允许顾客外带食物进行了调查,电影院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一致的答案:不允许。
“我上次带吃的被拦在了外面,根本不让进,最后我只好把东西都扔了。”谈到这个话题,吴女士有些生气,她告诉记者,不只是一家影院,很多影院都有这样。有同样经历的还有方女士,她说:“这个也不一定,有时候我拿着吃的东西进去,工作人员并不拦,但有一次拿的是鸭脖之类,工作人员就不让我带进去,可能是味道太重。”经历的多了,大家也有了应对之策。9月28日晚,记者在一家电影院的门口看到,有一位女士一边把吃的东西装进背包一边对朋友说:“赶紧把吃的放进去,否则等会儿不让你进。”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黄山市消费者协会,该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影院的工作人员如果强令禁止市民外带食物是不合理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民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同时,该工作人员也指出,电影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公共场所,主要提供观影休闲,市民如果在影院内食用噪音过大或味道过于浓烈的食物,势必会影响到其他人的观影体验,因此,作为市民要多加注意,做文明市民,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观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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