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方伟
晨刊讯 1月20日,省旅游局公布首批省级旅游度假区公示名单,拟认定省内7家单位为省级旅游度假区,黄山市2家度假区榜上有名。
为适应旅游消费需求变化,优化旅游产品结构,省旅游局于2015年开展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活动。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通过评审、推荐和整改等程序,由安徽省省级旅游度假区评审委员会评定和打分确认,首批共评出7家省级旅游度假区。黄山市雨润国家旅游度假区、太平湖旅游度假区名列其中。
据了解,评定安徽省省级旅游度假区需满足以下条件:度假区面积应不小于5平方公里,具有优质的自然人文资源;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应不低于2天,总床位数应不小于1000张;度假区内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旅游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2;具有每年不低于3个月的适宜度假的气候,空气、噪声、地表水和土壤质量应分别达到国家二级标准、1类标准、III类标准和II类标准;设置至少1处综合服务中心和若干服务点;具有完善的环境保护、监测手段及机制等。
省旅游局将对旅游度假区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推荐省级旅游度假区参加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选。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员工和当地群众利益现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履行统计等义务的,将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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