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直2015年度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受理工作于2016年1月4日正式开始。为切实做好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疾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申报工作,黄山市人力资源公司提示申报特病(慢性病)门诊医疗报销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及时申报:1.发票或收据;2.门诊病历就诊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3.处方;4.检查检验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5.《转诊转院审批表》;6.《黄山市职工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市直灵活就业人员应在2016年的1月4日至1月20日期间申报2015年度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以便能方便、及时地报销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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