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小云 文/摄
咨询2154件,发放宣传资料12580份,受理投诉12件,举报为0,集体性投诉为0……3月15日,黄山市在中心城区大润发C区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42家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参加。记者在现场看到,相关部门设立的投诉举报台前,鲜有市民扎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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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现场问的多,投诉的少
一年一度的“3·15”,按理说应该是消费者投诉的黄金日。不过,当天活动现场尽管人很多,但投诉举报台前,却鲜有市民投诉。
“12件投诉是现场接到的总量,更多的市民到现场,都是咨询消费相关知识,学习防假辨假知识。”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主任胡梦玲告诉记者。
据了解,12件现场受理的投诉中有3件为“老投诉”,也就是投诉人已多次反映但一直未能妥善解决的。9件新投诉中,主要集中在预付卡、房屋渗水以及商品质量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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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消费大环境稳中趋好
“近些年黄山市消费大环境稳中趋好,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加强、自我协调能力加强的同时,商家企业自律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也是促使消费环境趋好的重要原因。”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兰文军分析。
“近些年,随着消费大环境的总体变化,商家也逐渐意识到了消费投诉对自身的影响,以及正确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对自身的利害关系,开始由过去的‘被动投诉\’转向‘主动解决\’。”兰文军告诉记者,目前黄山市如黄山百大、大润发超市等一些企业已设立了企业内部的消费纠纷投诉站,一旦有消费纠纷投诉,都会有专人及时进行处理,“去年,黄山市银行行业也在市人行成立了消保局,职能就是及时对各商业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理,防止消费投诉进一步升级。”
兰文军说,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的作用也很大。目前,黄山市药监、质监、交通等职能部门都有自身的投诉举报电话,越来越多的部门加入到了日常消费维权队伍中,从一定程度上使得消费者投诉举报更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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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3·15”消费维权应贯穿全年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金炜表示,尽管近些年黄山市消费大环境稳中趋好,但随着新的消费热点出现,新的消费投诉也在不断涌现,因此,消费维权不能仅仅依靠“3·15”这一天,而要全社会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结构”,将“3·15”消费维权贯穿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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