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确定
黄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计算,由单位或个人申报,但不得高于黄山市规定的最高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黄山市规定的最低月缴存基数。由单位缴存的,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为5%~12%;由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存的,缴存比例为10%~24%。月缴存额等于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一年确定一次,一经确定,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保持不变。每年的7月1日起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可申请下一年度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变更申请的,继续按上年度缴存基数缴存。已经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月缴存额原则上不得低于本人上年度月缴存额。
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提取和贷款均比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月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
住房公积金是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个人住房资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达3个月以上的,就不能视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从而不再享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无法收回的对贷款余额部分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比照同期商业住房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殷元元报道为进一步提高残联系统干部的能力素质,加强和改进全市残联工作,9月19日上午,由市委组织部、市残联联合举办的全市残联系统第九期干部培训班在屯溪开班。来自各区县残联、乡...
黄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黄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