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讯 1月20日,黄山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汽车买卖引起的经济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元。
2016年8月,消费者胡先生在黄山经济开发区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内购买了一辆SUV,在提车装潢过程中由于店方原因,造成车辆仪表台及后挡风玻璃刮花,严重影响了新车的美观度。新车买来竟成“大花脸”,胡先生找到销售商理论,销售商以各种理由搪塞,不愿赔偿消费者损失。情绪激动的胡先生多次与销售商发生争执,问题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持续近半年的维权无果之后,无奈的胡先生找到黄山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该局执法人员认真接待了投诉者,详细了解整个事件的全过程和投诉人的要求后,立即与该销售商取得联系,并找到第三方汽车销售维修公司进行鉴定,确认该车刮花是由于销售商造成的。该局执法人员耐心向销售商负责人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最终销售商认识到了其行为的不妥之处,同意承担责任,向胡先生真诚道歉并赔偿损失。通过市监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涉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销售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2000元,胡先生对调解的结果感到满意。 (查滔 朱豪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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