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要采取各种措施,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推进就近入学工作,减少盲目择校现象。
根据市教育局部署,各地各校将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辖区内各学校办学质量等具体情况,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同时,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减少盲目择校现象。不仅如此,今年黄山市还将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以优质教师资源的流动,带动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努力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创办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黄山市将严格控制学生通过转学、违规借读等方式向“热点”学校流动的问题,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区县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将基本达到标准班额要求,逐步控制和消除大班额。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今年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
市教育局表示,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市教育局将把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考试和变相考试招生、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等三方面的违规行为,纳入对当年区县党政领导教育考核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和市教育局对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考核之中,严格奖惩兑现。
对于存在“学区划分和变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特长生”、“未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及其他乱收费”、“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新生学籍”、“未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公开公示要求”等7方面情形之一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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