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余常坤利
冬阳高照,碧空如洗。法治阳光普照的屯溪大地,更显祥和与美丽,八方游客纷至沓来。“郡县治,则天下安。”近年来,黄山市屯溪区在“法治屯溪”建设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举措,着力在巩固、深化、创新上下功夫,在抓重点、补短板、破难题上做文章,深度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法守法等工作,“法治屯溪”建设彰显出蓬勃生机与活力。
依法行政——
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而监督则是保障,没有界限,权力就会无休止扩张。
屯溪区委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江善良任主任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依法治区统筹部署、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委员会下设法治综合、执法、司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审定通过了委员会“两规则一细则”,印发了《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棚改、安置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均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继续在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分类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已由原先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让法律顾问多角度、全方位的介入各级政府和单位日常工作,变边缘服务为核心支持。
推进权责清单规范。根据省行政许可及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清单参考目录,屯溪区41个单位不断完善权力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等,确定行政权力1520项,并明确细化与行政权力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 “两单一表”。优化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保留施行48件,修订10件,废止9件。
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0余件。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实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办理由区政府答复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3件。
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
公正司法——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屯溪区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深化司法配套改革。制定《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细则》,组建速裁组,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办理涉及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依托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和信息员等构建了“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办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33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2450余人次。
加快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
审判公开深入推进。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全面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稳步落实,新增选人民陪审员80名,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执行的比例显著提升,群众对案件审判公信力不断增强。
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
通过1+N联席协调,由检察院牵头,公安、市监、农业、林业、水利等多家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建立工作联席会和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不定期协调解决难题。
1+1快速联动,检察院与各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建立“一对一”衔接机制,发现案件线索立即启动衔接。
1+1专业辅导,行政执法部门在重大疑难案件查办过程中,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案件移送标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予以指导,案件查办无缝衔接,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普法守法——
构建全民共建共享格局
“生产经营还顺利吗?”“一切都很顺利,多亏你们帮助我们解决了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有你们保驾护航,发展真的很有底气。”这是日前屯溪区“昱城公益普法志愿队”志愿者在“法治体检进百企”活动中,与一位企业负责人的对话。
为了做好普法守法工作,屯溪区积极打造“昱城公益周”普法日志愿服务项目,成立由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区直各单位普法联络员组成的屯溪区“昱城公益普法志愿队”,在每月第二个星期六定期开展“昱城公益周普法日”暨“送法进乡村(社区)”活动,走街穿巷、进村入户宣传新修订的《宪法》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七五”普法启动后,屯溪区以“法律九进”为载体,区分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对象,把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单位等与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有力推动了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在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络学法、任前考法;
在社区,当群众遇到法律难题时,身边的社区律师会耐心“望闻问切”、解“疑难杂症”,社区工作人员精心布置的“法治长廊”及时为群众速递新法、新规;
在乡村,别出心裁的法治文艺节目时有上演,一个个寓教于乐的戏曲、歌曲、小品将法律常识送到了群众“心坎儿”上;
在企业,律师服务、专家顾问保护企业健康发展;
在学校,法治课堂、法治教育基地培养着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通过学习,广大干部群众不仅丰富了法律知识,开阔了视野,也进一步了解了国家法治建设的状况,明确了在依法治国中自己身负的责任与义务。
各行政执法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同时,则紧紧抓住“公示”“承诺”“监督”“追究”四个环节,推行和建立了以政务公开为核心的首问负责制、执法责任制、公示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把单位职责、办案(事)程序、法律依据、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进行公示。通过“阳光”执法工程的实施,各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案(事),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明显提高,树立了较好的执法形象。
法治如缕缕阳光,浸润着秀色美景。如今,在屯溪这片沃土上,法治精神犹如蒲公英的种子,沐浴着阳光和春风,飘荡到校园里、企业里、田野间……“法治屯溪”正翻开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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