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赡养纠纷开庭时,榆村司法所的干部胡某作为被邀来维持临时法庭秩序的工作人员,竟因我上厕所次数过多,而掐住我的脖子,导致我当时吃饭喉咙都疼的很。”3月23日,休宁县榆村乡居民徐建华来电反映,他被司法所干部掐脖子受伤一事,至今1年多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胡某非但没有承担由此引起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而且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找到乡里,也没有个结果。我觉得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
据徐建华介绍,2013年5月27日上午,休宁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就他和父母的赡养案,在休宁县榆村乡榆村村村委会开庭。期间,因自己需不时去小解,结果,当天11时许,他再次起身离开临时法庭,前往厕所小便时,被法庭临时邀来维持法庭秩序的榆村司法所干部胡某以扰乱法庭秩序而截住,并掐住脖子抵到墙壁上,在感到窒息时,幸亏路过的村民邵志新劝住。“回家后,我喉咙生疼,连饭都吃不下,便到医院等处治疗,直到一个多月后病情才有所好转。”徐建华说。
为此,3月23日上午,记者赶到休宁县榆村司法所。该所助理司法员胡某说,当时他作为协助维持法庭秩序人员,有义务维持良好的法庭秩序。至于用手掐徐建华脖子,压根没有这回事。而徐建华本身就有慢性咽喉炎,对于其提供的医院病历、发票等,他们调查后,发现其诊断为慢性咽喉炎,当时并不见外力作用。休宁县榆村司法所所长程顺民告诉记者,事发时自己在合肥,并不在现场。后来接到徐建华的情况反映,所里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因维持法庭秩序,胡某与徐建华发生肢体接触,但不存在掐他脖子一事,“这一点,我们曾向目击的村民邵志新了解情况,只能证实有过肢体接触。”
3月23日下午,记者找到该起事情的目击者邵志新。“事发时,我上街买东西,正好路过榆村村委会门口,发现一个不认识的男的,左手揪住我们村徐建华的肩膀部位,右手掐住他的脖子下方部位,一直将徐建华逼到村委会大门边的墙壁上。”邵志新告诉记者,他后来才知道掐人脖子的是榆村司法所的助理司法员胡某,“由于胡某当时穿的是便装,我便上前劝他住手,有话好好讲。”邵志新说,见他赶了上来,胡某随即松开了手,而他看到徐建华脸色憋得通红,已经无法说话。这时法庭工作人员从里面赶了出来,说徐建华开庭总是因小便离开法庭。“我后来都不知道是如何离开法庭的。”徐建华说,虽然时间过去1年多了,他多次要求胡某赔礼道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但一直遭到拒绝,后来找到乡里,也没有一个结果。休宁县榆村乡一李姓负责人就此表示,当年接到徐建华的反映后,乡里就要求司法所进行调查,发现只是维持法庭秩序时发生肢体接触,并无掐脖子事情发生,乡里也就此向徐建华做过解释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他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安心生产生活。”榆村乡另一乡干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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