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服你们法官了,正月里上个网居然都能抓到我!”说这话的人叫俞某某,他是休宁县法院的一名被执行人,也是一名“老赖”。
俞某某在2009年5月11日驾驶摩托车撞伤家住休宁县的程某,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俞某某应赔偿程某各项损失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俞某某一直躲避执行,法官的电话不接,法院传唤不来,玩起“人间蒸发”,显然是在逃避履行法律义务。法官到其家中了解情况,家人都说不知他在哪里。后休宁县法院对其作出拘留决定,并将其个人信息传送给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执行。今年2月23日,正月初五,俞某某回到黄山,若无其事地走进屯溪一家网吧上网。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执行法官将其在网吧抓获,决定对其处以15日拘留。
在拘留所里,法官耐心说服教育并告知他,如果不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他的将来影响会非常大。俞某某非常悔恨,表示自己应尽早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对不起受害人,这样躲躲藏藏对自己的生活和前途影响也非常大。3月5日,正月十五,俞某某家属代其支付部分赔偿金。鉴于此,法院提前解除对俞某某的拘留。俞某某承诺,今后一定配合法院工作按时赔偿受害人,决不再“躲猫猫”了。 ·吴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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