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屯溪男子涂某到外地汽车租赁行骗租小轿车后,又将车子转手低价“贱卖”,所得款项用于个人挥霍。近日,涂某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他因犯诈骗罪,被休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1月10日,现年36岁的屯溪男子涂某,赶到浙江东阳市汽车西站,用事先准备好的假身份证和驾驶证,从店主陆某经营的汽车租赁行内,将一辆现代牌小轿车骗走。2天后,涂某转身使用假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将原本价值62000元的这辆小轿车,以30000元的价格典当给休宁县一家寄卖行。尝到甜头后,今年3月6日,涂某如法炮制,又赶到浙江省东阳市任某经营的汽车租赁行内,骗租一辆小轿车。3天后,他又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将这辆价值75000元的小轿车,以45000元的价格抵押给男子吴某。
此后,浙江东阳市的相关汽车租赁行发现被骗后遂报警。经侦查,今年3月15日,涂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休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发后,公诉机关已追回涂某的涉案赃款1.15万元。
新闻推荐
据汪春霞报道,9月23日,黄山区平东社区联合助残志愿者开展中秋慰问活动。每到一家,志愿者都与他们热情交谈,送上月饼、慰问金和节日祝福。据陈多多报道,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将至,9月24日上午,黄...
休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休宁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