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接待日
省、市、县(区)三级院反贪干警在分析讨论案情
市检察院举办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黄山市首届公诉人、律师辩论赛在市院成功举办
市院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普法宣传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谭谷涉嫌受贿一案在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核心提示
2011年,市检察院、歙县检察院、徽州区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黄山区检察院获评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徽州区检察院被授予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2012年,市检察院行装处获评全省计装工作先进集体,屯溪区检察院法警大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2013年,市检察院控申处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案化解先进集体,市检察院民行科承办的案件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评选中被评为优秀案件;2014年,市检察院、徽州区检察院、歙县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再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市检察院、徽州区检察院获评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市检察院、歙县检察院被省纪委、省监察厅授予“第五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015年,歙县检察院、徽州区检察院获评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歙县检察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一项项荣誉是一串串闪光的足印,记载着“十二五”期间全市检察机关砥砺奋进的风采。
“十二五”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新常态新举措服务中心工作,保规模保质量狠抓自侦办案,增效率增特色深化诉讼监督,强作风强改革推进自身建设”工作思路,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惩防一体,强化法律监督,狠抓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载誉多多。
一、高举反腐利剑 坚持打防并举
反贪污贿赂呈现良好态势
201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总体呈现出“总量平稳,大案上升,质量提高”的良好态势,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05件298人;侦查终结242件292人,侦查终结率为97.99%;决定起诉263人,起诉率为88.26%,人民法院审结作出生效判决212人,有罪判决率100%。所立案件中,5万元以上大案197件,大案率96.1%。其中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31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10件。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9人、厅级干部3人。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8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人、林业系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人、水利系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人、环保系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人。
成绩的取得来自艰辛付出。201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查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一是针对一些行业和领域“潜规则”盛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查处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案件86件。二是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2件。三是持续开展查办涉农贪污贿赂专项工作,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补贴、退耕还林等环节,立案侦查虚报冒领、截留侵吞、中饱私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1人。
打击渎职侵权犯罪成效明显
自2011年3月起,高检院、省院相继部署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严肃查办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为此,市检察机关以专项工作为抓手,保持打击渎职侵权犯罪高压态势,成效明显。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69件,初查59件,立案侦查53件60人。其中,滥用职权类犯罪24件24人,玩忽职守类犯罪13件15人,徇私舞弊类犯罪2件2人,其它犯罪14件19人。侦查终结50件58人,移送审查起诉50件58人,提起公诉33件36人,不起诉7件8人。提起公诉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审结27件30人,判决有罪11人,无撤案和无罪判决案件。
在森林资源领域,5年来共查处林业管理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玩忽职守导致滥砍滥伐林木的渎职犯罪16人,占全部立案数的24%;在执法司法领域,黄山市反渎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1年至今共查处此类犯罪问题计10人,其中实施刑讯逼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2人,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徇私舞弊减刑犯罪5人,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犯罪3人;在民生保障领域,黄山市反渎部门办理的案件涉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强制拆迁的共计13人,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部分违法犯罪行为还曾导致群众集体举报、上访事件。查处惠农专项资金领域方面的犯罪共计6起,涉案人员全部为科级干部,案件涉及多项资金的申报、管理、使用等多个环节,造成巨额政策性补贴资金被套取。
查办渎职侵权类犯罪,市检察机关坚持做到惩防并举,5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14份,反渎干警深入机关单位举办讲座31次。同时,全市反渎部门每年都借助“举报宣传周”平台,走进群众、机关、企业开展宣传工作。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省领先
“十二五”期间,黄山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在全省业务考评中始终名列前茅,预防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中获“优胜标兵”称号,在全省预防业务岗位练兵活动中荣获第一名,相关预防项目先后获得全省“十大优秀预防项目”、“十佳警示教育讲座”等殊荣。
“十二五”期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组织“黄山检察预防行”专项行动,以五大专题预防为抓手,深入推进预防“六进”活动,开展预防调查178次,撰写案例分析216篇,并提出职务犯罪措施建议,发送的205份检察建议全部被相关单位采纳;预防宣传有声有色。首先以品牌建设带动预防宣传,持续开展“梦幻黄山 廉洁徽州”系列主题预防活动,如歙县院打造“陶行知廉政文化”预防品牌并编写拍摄预防微电影《心中有座牌坊》,休宁县院打造“学状元、话廉政”预防品牌并先后举办“明法慎行 磊落一生”预防主题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黄山区院打造“印象太平、廉洁太平”预防品牌,屯溪区院借助政府《昱城情》网络平台设置预防专栏,徽州区院结合“腊八”文化节下乡开展预防宣传,等等。其次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预防,制作预防微电影、微讲座,实施“十大精品”预防项目,摄制的微讲座《单位行贿罪》被省院评为优秀奖。结合省院交办查处的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原纪委书记花某受贿案预防项目,为黄山市各金融系统送上一份集预防讲座、微电影、预防海报、旁听庭审为一体的“预防宣传套餐”。第三,结合办案编写《预防职务犯罪专辑》、《守纪律,讲规矩》、《以案为戒》、《痛悔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预防宣传资料20000余册予以发放。
由于措施得力,全市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社会认知度、认可度不断提升。
二、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公诉工作重点、亮点突出
2011年1月-2015年12月,全市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862件7000人(其中职务犯罪案件292件357人);提起公诉案件4002件5851人,起诉率为83.59%(含职务犯罪案件244件302人);全市共出席一、二审法庭4102件,提出抗诉案件16件25人,列席审委会参与讨论案件140人次,纠正漏诉案件124件271人。
在重点工作上,一是精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集中精干力量,认真核实每个证据、每笔事实,做到不枉不纵,高质高效完成起诉和出庭任务;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近两年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案件频发,市院公诉处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审查起诉此类案件;三是从严从快打击毒品犯罪。针对当前毒品犯罪严峻复杂的形势,由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公安机关和法院结合本地毒品犯罪特点以及在实际办理毒品案件中遇到的问题、相关的法律适用等达成共识,为黄山市公、检、法机关形成合力,更加及时、准确地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
在亮点工作上,一是集中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实行集中起诉、集中开庭方式,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二是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证据审查判断、法律援助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印发。另外,针对毒品犯罪疑难问题,市院公诉处还特邀市法院、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就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中有关问题召开专题研讨,达成共识。三是选任合适成年人,完善合适成年人诉讼参与制度,印发《黄山市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选任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的规定》。四是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与黄山绿源苗木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其提供住宿,让涉罪未成年人参与绿源公司日常组织的劳动,防止其脱管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上,2010年至2015年共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2518件3687人;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上,2011年至2015年共批捕经济犯罪116人;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及时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2011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2012年会同市公安局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2014年至今在全市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三、注重监督效果维护公平正义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十二五”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创建“平安黄山”、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中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十二五”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共不起诉案件334件394人,不起诉率为5.63%(含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25件26人,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率为0.37%)。不捕409件577人,一是加强证据审查,切实防止错捕。其中2013年至2015年因证据不足不捕103人;二是强化对社会危险性的审查,减少不必要的羁押。2012年至2015年不批捕的案件中,因无逮捕必要不捕250人;三是进一步强化两项监督。2011年至2015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0件,建议自侦部门立案3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5件次,纠正漏捕131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0件,公安机关立案48件。
认真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
“十二五”期间,全市两级检察院民行检察干警畅通申诉渠道,方便群众申请监督。以“五进活动”、接待来访等活动为载体,深入社区、乡镇开展法律咨询,营造“有申诉,找检察”的良好氛围;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开展监督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受理案件337件,审查处理333件,提出抗诉30件,案件改变率78%,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进行监督5件,开展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35件。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效果。“十二五”期间共发再审检察建议16件,被法院采纳6件。
“十二五”期间,全市两级检察院民行部门着力服务发展与稳定,突出关系社会经济发展重点案件的办理工作;坚持执法为民,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手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办案中始终遵守调解优先原则,5年来成功促成19起民事行政案件和解。
维护高墙内外公平正义
黄山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牢固树立“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理念,积极履行各项诉讼监督职能。
扎实监督监管活动,5年来针对检察发现的各类刑事执行违法问题和监管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131件,有力促进了全市看守所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不断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5年来共受理和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2件,审查减刑、假释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41件,派员出席减刑、假释法庭39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8件。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开展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5年来共办理13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28件,办案机关采纳126件。探索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注重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落实人权司法保障要求,5年来在全市看守所安装检察信箱65余个,制作宣传展板77余个,受理控告、举报、申诉51件,件件有落实;严肃查处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5年来共立案侦查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件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1人。同时,在看守所、社区矫正机关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
四、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求,扎实推进检务公开。
2014年10月1日,全国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在黄山市开通上线。至今,黄山市检察机关通过该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161件、重要案件信息128条、法律文书869份。同时依托该系统,依法依规做好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接待、服务和权利保障工作。一年来,黄山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申请会见54次,申请阅卷222次,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11次,要求听取意见6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91次。根据最新全省案件信息公开情况通报,黄山市的公开率位居全省前列。
为规范司法行为,黄山市两级检察机关在2015年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8类12个方面重点整治问题为导向,一方面以检察业务专业知识测试、上下联动交叉案件评查、对照规范要求自查等方式为抓手,认真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坚持开门纳谏。主动登门拜访人大代表,走访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广泛深入地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业务系统运行维护制度》、《关于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实施意见》、《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实施细则》等。
为更好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黄山市检察机关还着力加强新媒体建设。全市两级院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官方微博、微信全部开通。歙县检察院在搜狐新闻频道完成新闻客户端建设,徽州区检察院在“今日头条”完成新闻客户端建设,其它区县检察院将于今年3月前在国内主流新闻媒体上完成新闻客户端建设。市检察院于2015年底前举办了首次新闻发布会。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省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省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为推进法治黄山建设实践、维护社会稳定、共筑更美更富黄山梦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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