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国进
晨刊讯 明明只是普通的枸杞子,却标有“生津止渴、滋补肝肾、养眼明目”治疗功效。近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起标有治疗功效的普通食品开出罚单。
近期,该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药店检查时,发现该药店专柜内有3盒标示名称为“杞良红缘”牌宁夏枸杞,包装袋标签上除了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厂家、保质期等内容外,还标示有“……长期食用,养颜明目,延年益寿、生津止渴、滋补肝肾。”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生津、滋肝、活血、明目”均是《中国药典》中所列的药材与饮片的功能主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枸杞子作为普通食品生产、销售,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该局依照有关法律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开具5000元的罚单。
休宁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一定要认准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国食健字××××号”或“卫食健字(××××)第××××号,不能相信可以治病的疗效宣传,不能相信打着免费健康体检的幌子,实则销售保健食品甚至普通食品的经营行为,也不能相信利用某地搞所谓的“义诊”、“讲大课”,实际违法销售产品行为,更不能将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或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当作药品,以免贻误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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