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休宁县人民法院刑庭到该县鹤城乡梅溪村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因案件被告人许某某瘫痪卧床无法行动,该院承办法官决定在被告人的病床前开庭审理案件,既彰显了法律的刚度,又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近年来,休宁县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8%;对交通不便、路途偏远的山区进行巡回审判,辖区内设立了5个法官工作室,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便民、服务群众的桥头堡作用,全面实行“每庭必录”制度,通过互联网对案件进行同步视频直播,用看得见的方式促进“阳光司法”。·吴志松冯增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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