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发出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祭奠、清扫墓碑、撰文追忆、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日前,记者就此展开采访。
政府倡导鲜花祭奠成新风
3月24日,屯溪区阳湖镇光谷亭村,进入山场的林间小道入口处,祭祀焚烧池已被清整。周末,一些居民利用晴好天气进山上坟,他们按照山林防火规定,将纸钱、香火点燃后摆放在焚烧池里,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科科长曾新文表示,今年清明前发出的倡议书上,明确提出文明祭祀、环保祭祀、安全祭祀、节俭祭祀、活动祭祀的倡议。为响应倡议,黄山市各区县、乡镇政府和民政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从安全防火、生态低碳、文明风尚、移风易俗等不同角度,引导祭祀群众移风易俗树新风。
近年来,黄山市一些地方出现集体共祭、植树祭奠、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徽州区丰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汪欢告诉记者,2015年,社区曾开展鲜花祭祀活动,由社区出资购买鲜花,安排工作人员用鲜花替换祭祀群众手中的纸钱和香火。“那次活动效果比较好,反响也不错。”
现阶段,清明祭祀活动中的一些旧习陋俗仍不同程度存在。但可喜的是,经过多年不懈努力,黄山市选择鲜花祭奠的群众比以前多了。曾新文说,推行文明祭祀是一项长期而任重道远的工作,还需相关各部门多加引导,社会组织在这方面也可以有所作为。
志愿者发起公益集体共祭
3月21日,市红十字人道传播志愿服务队队长方勇强来到合肥市大蜀山文化陵园,省红十字会在这里举办遗体器官捐献缅怀诵读会,以缅怀纪念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树立良好的社会新风尚。
2005年,安徽省遗体捐献者纪念碑在大蜀山文化陵园落成。碑文大意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的高尚行为为人类攀登医学高峰、战胜疾病提供了基石,使一部分人重获新生或重见光明成为可能,他们为推进移风易俗、文明进步作出了最后贡献。纪念碑上镌刻着遗体器官捐献者的姓名,供世人缅怀纪念,此举旨在弘扬和纪念他们的奉献精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李瑜娟说,黄山市已有38人实现人体器官和遗体、角膜捐献,总计48例,其中人体器官捐献5例,遗体捐献23例,角膜捐献20例。
“纪念碑上有黄山市的捐献者,其中3人的捐献过程,我参与了动员和见证。”回到黄山,方勇强冒出一个念头:清明节前,组织黄山市部分人体器官、遗体和角膜捐献者家属前往大蜀山文化陵园,在纪念碑前献鲜花,集体缅怀纪念逝去的亲人,经费由市红十字人道传播志愿服务队自筹解决。这一倡议在队内得到积极响应,计划于4月3日成行。
捐献遗体也是一种文明祭祀方式。该队志愿者方文青表示,希望黄山市也修建一座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者纪念陵园或纪念碑,方便捐献者家属就近缅怀纪念逝去的亲人。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黄山市已着手筹建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陵园。在黄山市民政等部门的支持下,目前陵园选址已基本确定,将进入施工设计阶段。届时,黄山市所有人体器官和遗体(角膜)捐献者姓名将被镌刻在纪念碑上,供捐献者家属和市民缅怀纪念。
家庭追思会让清明更温馨
对大多数市民来说,由于找不到具有仪式感的网络祭奠平台,他们无法在网上缅怀纪念逝去的亲人。已近退休之龄的陶立对此心有不甘,他受到文明祭祀倡议的启发,决定通过家庭追思会的形式缅怀纪念逝去的亲人。
陶立的父亲是河北人,母亲是休宁人,都已90多岁,早年一到清明,他们去上坟,经常两地跑。“现在我们替父母上坟,河北老家那边去得少,因为时间很难配到。”陶立说,“前两年,我们上坟都拍照片带回家在电视上放,他们就对着电视给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上坟。河北老家的堂哥、堂弟上坟,我也让他们把照片、视频发过来,在家里放给两位老人看,满足他们清明祭祖的心愿。
之所以改为家庭追思会,还因多年前发生的一次险情。陶立告诉记者,有年清明回休宁老家扫墓,险些因烧香、烧纸钱造成火灾,所幸大火及时被扑灭。“从那以后,我们上坟再也不烧香、不烧纸,一律用鲜花代替,既安全,又文明,还生态环保。明年我准备把逝去亲人的照片多打印几份,多制作几份册页,分给家族里的每个家庭,让他们也可以开家庭追思会。”
陶立说,清明祭祀的传统习俗需要传承,他打算把这些照片制作成折页,可以像牌位一样插放,更有仪式感。“要给谁上坟,就把照片摆出来,直接在家里祭拜,风雨无阻,不用大老远跑上山。而且,看着照片更有亲切感,就好像以前的点点滴滴都在眼前。”·许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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