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市环保局于近日联合市公安局、卫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黄山市人民医院、歙县人民医院、安徽华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黄山金仕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黄山市永新股份有限公司5家涉源单位进行辐射安全检查。
检查组现场要求涉源单位设专人负责辐射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有关辐射的各项管理制度,对各单位从事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和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在用的放射同位素装置现场进行了监测。
·黄 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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