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黄山 今日歙县 今日休宁 今日黟县 今日祁门
地方网 > 安徽 > 黄山市 > 今日歙县 > 正文

黄山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黄山日报 2020-03-14 08:12   https://www.yybnet.net/

燃放爆竹伤人眼法院维权获赔偿

案情简介:吴某某到A公司经营部购买3号双响爆竹10筒,爆竹由B公司生产。吴某某在燃放3号双响爆竹时,突然有一爆竹点燃后在原地爆炸,吴某某右眼当即被其中一节爆竹炸伤,随后立即被送医治疗,共花去医疗费26345.38元。治疗后,吴某某右眼损伤遗留右眼视力障碍,经鉴定被评定为伤残八级。法院审理后判令A公司与B公司共同赔偿吴某某经济损失共计32万余元。

法官点评: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消费者因商品的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应第一时间与销售者、生产者协商赔偿事宜。如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消费者应固定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消费者自身存在过错,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自身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无”电动车致人死亡卖家厂家连带赔偿

案情简介:2019年3月29日,吴某与丈夫刘某在浙江省淳安县A电动车行购买某牌电动三轮车一辆,次日,刘某驾驶该电动车时不慎摔伤死亡。后刘某家属以电动车为三无产品且刹车系统存在缺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销售方A电动车行、零部件供货方B公司、车辆组装方C公司承担刘某死亡责任,并向法院提交了该电动车的空白合格证及使用说明。C公司认可该车由其向B公司购买零部件组装,经过上路检测后即交付A电动车行销售,销售时为该电动车加装五个电瓶。该案经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由A电动车行赔偿5000元;由零部件供货方B公司赔偿15000元;由车辆组装方C公司赔偿130000元。

法官点评:生产者在生产产品时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检测合格投入流通,销售者也应对产品责任严格把关。否则,一旦发生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则免不了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四十二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履行生效处罚决定法院裁定强制执行

案情简介:2018年10月,程某向游客销售土特产礼包,游客发现所购礼包中的裸装“风干鸡”有蛆虫并散发刺鼻的腐败气味。黄山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经调查,认定程某销售腐败变质的食品且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70917.5元,无违法所得,腐败变质食品已召回并销毁,未造成严重后果,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程某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程某在缴纳部分罚款后,未再缴纳剩余罚款。黄山市市场监管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官点评: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除外。程某被举报查处时,当场召回腐败变质的食品,未对消费者造成损害,但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应当予以处罚。在处罚决定生效后,程某未完全履行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微信买卖伪劣卷烟被判刑

案情简介:汪某甲在未获得烟草专卖零售、批发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微信购买了利群、中华等品牌伪劣卷烟,又通过微信将伪劣卷烟以低于市场价销售给汪某乙,销售金额共计127715元。汪某乙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在明知从汪某甲处购买的是伪劣卷烟后,仍通过批发、零售等方式以市场价格对外销售,经安徽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从汪某乙处依法扣押的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且系伪劣卷烟。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汪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汪某乙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官点评:被告人汪某甲违反国家关于实行烟草专营、专卖管理的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证非法经营伪劣卷烟,扰乱市场秩序,销售金额与被查扣货值金额相加,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人民币127715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汪某乙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伪劣卷烟而予以销售,金额为59000元,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对该案的依法判处,有力打击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张三倍赔偿需充分证明销售方“故意”欺诈

案情简介:王某系个体工商户,委托黟县A汽车服务公司向黄山市B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五菱牌双排座货车一辆,总价款52500元,并办理了按揭手续。2018年12月10日,A公司向王某交付新车,购车发票上出售人为B公司;王某在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手续。次日,王某驾车中发现车辆离合器三件套发生故障,后又发现该车顶棚曾经维修过。王某认为,B公司以次充好,以非新车充当新车,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要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B公司应当退还购车款52500元,并赔偿其三倍购车价格;同时A、B两公司还应赔偿其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用、诉讼费用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委托鉴定,发现该车确系存在顶棚在作业、驾驶室内部手工整形、离合器不正常等问题。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了王某要求B公司返还购车款、赔偿因购车所花费的车辆购置税、检测费、保险费等费用,依法解除了双方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但对于其要求以3倍购车款价格进行赔偿的诉请请求予以了驳回。

法官点评:本案中,王某购买新车,但经鉴定车辆存在过修复,B公司作为销售方对车辆质量问题应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六个月内发现瑕疵,产生争议,认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以要求退款或者要求经营者进行更换、修理,故对王某要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并退还购车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车辆购置税、检车费、保险费等均系因履行合同后消费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三倍赔偿损失,只有在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才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本案中对认定B公司有“故意”的欺诈行为尚无足够证据予以证实,故对王某要求三倍赔偿的请求未予支持。

销售过期麻饼法院准予强制执行罚金

案情简介: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节前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期间,发现歙县徽城镇河西地区一商行销售过期的“福寿”牌麻饼,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食品进行扣押,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该商行未能认识到销售过期食品的危害性,拒不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法院依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对涉该案进行合法性审查,认为该商行经营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属实,销售及库存的货值不大,尚未达到刑罚标准,但符合行政处罚的标准。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该商行未在法定的期限内缴纳罚金,也未行使复议、诉讼等权利,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法院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罚金的决定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法官点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国严禁销售虚标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销售及库存的过期商品货值不大,尚未达到刑罚标准,但符合行政处罚标准的,行政机关可作出行政处罚。销售者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依法准予强制执行。消费者在购买该类商品发现本案类似情况时,建议可通过视频录制购买过程,并保留购物小票,保存原包装,以此作为维权依据。

开发商不能交付房屋购房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案情简介:2016年11月19日,黄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姜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太平湖风景区金盆湾一套面积为46.68平方米的商品房出售给吴某,每平方米价格为7348元,总价款为343005元,交付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合同中双方还就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其他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姜某向该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该公司到黄山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手续,但是到了交付时间,房屋还是“空中楼阁”,出卖人和买受人就商品房预售合同发生争议。该公司提出解决方案令姜某无法接受,姜某遂于2019年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姜某与该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退还姜某全部购房款,并赔偿姜某经济损失97001元。

法官点评:姜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均应严格信守,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双方签订合同的违约条款,该公司逾期交房超过60日后,姜某有权自主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姜某选择解除合同,符合双方的合同约定;合同解除后,该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的相关规定,退还姜某全部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本案中,双方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前,但截至房屋交付日,涉案房屋尚未动工,导致姜某在与该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后无法取得房屋,被迫解除合同,因此,该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逾期交房导致解除合同的,该公司应承担已付款的百分之一的违约责任,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新闻推荐

歙县开发家门口岗位促就业

本报讯歙县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精准对接,全面启动网上、视频、微信圈招聘会和电话求职应聘对接等方式,开发家...

歙县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歙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黄山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