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药店代煎药存在偷工减料等不规范行为。
记者黄中明 摄□本报记者 苏冉实习生 郑楚翘
同样一服药,不同药店收取的代煎费不同,且多为口头要价,加工操作标准也千差万别,这可能会对药效产生影响。对此,济南市卫生和食药监部门均称,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约束,代煎只能靠药店“自觉”。而济南市物价局则表示,加工药材和代煎中药作为服务项目,必须明码标价,违者将予以查处。
代煎需预约,药店多只煎自己卖的药
16日下午,记者在省中医院看到,中草药药房外取药的人络绎不绝,有些窗口甚至排起了长队。煎药室窗口前,正在取药的吴女士说:“平时工作忙,没时间煎药,把药放在医院煎制,可以一次性将所有的药全部煎完,病人每天按时服用,就像吃西药一样,方便了很多。”
取药窗口前等待抓药的有近20名市民,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多数人表示取了药后也会送去煎药室代煎,主要是因为没时间或者怕麻烦,另外也担心把握不好火候。“现在送来最早也要星期六才能取,在排队的已经有好几百服了。”煎药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纬二路一家中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想尽快拿到煎好的药,最好上午早点来,“人很多,晚了不一定当天能煎好”。
记者随后走访了市区十多家药店发现,各药店均可代煎药。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各家药店普遍只对在本店采购中药的消费者提供代煎服务,“消费者采购中药渠道不同,药材质量也千差万别,一旦煎出的药效果不好,说不清责任到底在谁,所以我们只为在本院购买中药的顾客煎药。”山东中医药大学中鲁医院一位邹姓负责人表示。
各药店煎药标准不一,且不让现场看
大观园附近某中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机器煎药最快30分钟就能煎好,而且都是几服一次煎完,然后分装到真空包装里,“一次煎上五六服,然后放入冰箱保存。”记者询问是否不同类型的药需要不同的煎制方法,该工作人员称除了某些药材需要特别熬制,基本都按一个程序设定好了自动熬制。
记者表示所购药材价格不菲,担心因煎药操作不规范可能会使药效降低,询问能否现场观看煎药过程。对此,工作人员以“煎药室不许外人进”为由拒绝。
纬二路某药房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一服中药要先泡半个小时后再煎两次。“第一遍熬制的药液倒出以后,再往容器里加水进行第二次熬制,普通药煎20分钟,矿石类药材则要多煎一会儿,另外先放什么药后放什么药都是有讲究的”。面对记者提出的现场观看煎药过程的要求,该人士也表示,药店有规定,只有内部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煎药室。
而中鲁医院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仅泡药就需近1个小时,煎制过程也要四五十分钟,否则药效肯定会打折扣。“仅半小时根本不可能煎好。”位于经六路一家药店的药师称虽然他们也提供代煎服务,但他私下却“劝”记者不要找药房代煎,因为药房煎药普遍比较“急”。“煎好一锅药怎么也要两个小时,时间短了药效会打折扣,建议还是自己煎。”该药师提醒。
采访中,某药店一位自称已退休的老中医介绍,许多药店用机器煎药,煎药机大量煎药就像煮大锅饭,药劲往往不能充分发挥。传统煎药方法是将药物煎两次,而有的只煎一次。
代煎费差别大,收费不标价
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记者表示,同样一个药方,不同药店收取的加工费、代煎费差别较大,“有的药店还收取包装费,中药加工到底有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在省中医院附近一家药店,记者表示想让药店代煎几服药,工作人员称每服要收2元,记者询问如在该店多买几服药能否免费煎制,被工作人员拒绝。当记者要离开时,该工作人员称如果买10服以上,可以免费煎制。记者问其收费依据是什么,得到的答复称“煎药都是这个价格,就是一个成本价”。
省中医院中草药房的工作人员表示,代煎一服药要收取3元钱的代煎费,如果有药材需要特别熬制,价格为6元/服。纬六路一家连锁药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店内购买5服药以上可以免费煎制,5服以下每服要收2.5元。该药店旁的一家小药店则表示,只要是在店内抓药,就可以免费熬制,但最少一次熬3服,“熬得少了开机器就不值当了。”药店负责人说。
经六路一家中医门诊代煎药每服收费3元,店老板表示,因为是用砂锅熬药,一般一服药就要熬一个小时,他们“没要‘工夫钱\’,只收了煤气费,一罐煤气熬30多服药就用完了”。
制作药丸收费也不相同。纬二路一家中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大蜜丸每公斤加工费50元,水丸每公斤加工费30元。“这个价格已经相当实惠了,像制作大丸要用到蜂蜜等辅料,成本比较高”。另一家药房销售人员称,不同药材的加工费并不一样,且药材大小不同价格也有区别,如鹿茸的切片加工是每克2元。在另一家药店,大蜜丸和水丸的收费标准是每公斤60元和35元。
卫生、药监部门:药材加工煎制全靠“自觉”
代煎和加工药材操作方法不一,且容易出现偷工减料等问题,济南市卫生局和食药监局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药材加工煎制作为一种药房针对个人的服务行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约束,只能靠其“自觉”。“我们只负责药事管理。”济南市卫生局一位王姓负责人17日下午告诉记者,卫生部门只能针对医院的临床成品用药过程实施监管。市场上的民营药房也不属于卫生局管理。
对于卫生部门的说法,济南市食药监局一位孙姓负责人表示,药品生产加工以及药剂师认定确实由药监部门管理,如2009年国家中药管理局和卫生部制定实施的《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规定,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该人士表示,药监部门只负责管理药房或药剂师针对大众消费者制作加工的药物,比如医院自制一种药物用于临床销售使用,这是在监管范围中的。但代煎和加工药材属于针对个体消费者的服务行为,这方面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他们也无能为力,只能寄望于药房和医院能够诚信经营。
市物价局:应明码实价收费,违者可查处
“必须明码实价收费。”17日,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店提供的代煎和加工药材服务虽然不是其主营业务,但按照《山东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或收费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而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为服务项目、服务的主要内容、等级或规格、收费标准等。
据介绍,南京市物价局日前出台了《南京市零售药店价格行为规范》,首次对零售药店的相关加工服务价格行为进行了规定,明确“零售药店为消费者提供相关加工服务,必须公示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对此,该人士表示,济南市目前还没有针对药店价格的专门性规定,药店销售自制药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定价完全由其自己决定,物价局无权干涉。但如果消费者发现各药店的收费项目不按规定公示,则可以拨打价格投诉热线,“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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