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忠在自己的小楼前展示2010年11月居委会派人来掐断电线时他所拍摄的照片记者黄中明 摄□本报记者 黄智义
10多年前,为了给北绕城高速公路提供方便,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李庄的居民刘向忠作为“移楼第一人”,将自家的饭店向北移动了20米。距离虽短,却让他成为当年的新闻人物,也让他成为李庄的骄傲。后来,为了顺河高架路北延工程,他放弃了饭店,李庄给他补偿了一栋小楼。
让刘向忠没有想到的是,10多年后,村里补偿给他的小楼竟然成了“租赁房”,李庄居委会自2010年11月开始给他断电。至今,他只能依靠三轮车的电瓶给自家和小楼的租赁户发电。
【现场探访】
路边三层小洋楼,用电全靠“自给自足”
日前,记者在二环北路附近的李庄看到了一栋三层小楼。
该临街楼房有很多租房户。一租房的人告诉记者,他在此租房多年,以前生意不错,但最近一两年不行了,因为楼房的电被人给掐了。没有电,很多生意没法干,渐渐地生意就不行了。没有办法,房东只好每天在自己家里给三轮车充电,然后把电瓶拿到这里来,再给租房的人充电。
记者在现场看到,楼房四周有很多电线杆,但通往该楼房的电线却被掐断了。房东刘向忠说,这些电线是李庄居委会的工作人员2010年11月1日给掐断的,已经一年多了。
【当事人说法】当年为了李庄作贡献,如今成了居委会“眼中钉”
房东刘向忠非常委屈地告诉记者,他是李庄的居民。上世纪90年代,他在李庄盖了一栋楼,开了一家饭店,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不久,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需要占用他家饭店所在地。为此,他请了专门的移楼公司,将自家饭店向北移了一段距离,不再妨碍绕城高速公路的建设。
当时,他成为济南“移楼第一人”,被当时的媒体广泛报道。边说,他边拿出相关的照片,向记者讲述当年他的“壮举”。
2000年左右,顺河高架路北延工程开工建设,不巧的是,他的饭店又妨碍了顺河高架路北延工程。为了济南的发展建设,他决定牺牲个人利益,答应将饭店拆掉。
作为拆迁的交换条件,李庄在二环北路给了他一栋小楼,拆迁款被李庄拿走,小楼归刘向忠所有,算是置换房。小楼的面积不够数,他又加盖了一部分。
刘向忠说,2010年11月,李庄居委会要求他把二环北路的小楼给拆了,并说他这个小楼不是他的,是他向李庄租赁的,只补偿他少量的租赁费用等。“我非常气愤,当年我为这个城市付出了很多,这个楼是村里补偿置换给我的,属于我合法的私人财产。租赁户的补偿标准和房主的补偿标准是完全不一样的,按照租赁户的标准给我补偿,损失巨大,我肯定想不通。”
2010年11月,李庄派人将刘向忠的小楼停了电。他感觉后悔的是,当年没跟李庄居委会签一个协议或者合同,导致现在很被动。他希望李庄居委会能给小楼送上电,让他和小楼的租赁户过上有电的日子。
【居委会说法】不可能给他送电,“他要不是本村老百姓,早揍他了”
对停电一事,记者随后来到李庄社区居委会,采访了居委会负责人侯振国。侯振国告诉记者,刘向忠位于二环北路的小楼属于徐李片区。他表示,电是村里的,不可能给刘向忠送电,“他不拉理”。
侯振国称,刘向忠得到这个小楼的过程是李庄前任领导经手的,属于置换过来的经营房。什么证件都没有,是违章建筑。
他还表示,虽然刘向忠当年为了拆迁放弃了饭店,但事实情况是,饭店的一部分最后保留了,目前刘向忠仍然占着这些保留的地方。居委会提出了好几种解决方案,但刘向忠不同意。侯振国表示,“他(刘向忠)要不是咱村的老百姓,早揍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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